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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寧市盛瀾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咨詢顧問服務采購項目

競爭性磋商 2024-10-17 18:03

代理機構: 廣西廣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
采購單位: 南寧市盛瀾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

發(fā)布日期: 2024-10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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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采購公告
2024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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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公告
2024-10-17

變更內容

南寧市盛瀾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咨詢顧問服務采購項目(項目編號:GZZX-24133H1071733)澄清公告01

南寧市盛瀾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咨詢顧問服務采購項目(項目編號:GZZX-24133H1071733澄清公告01

項目名稱:南寧市盛瀾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咨詢顧問服務采購項目

項目編號:GZZX-24133H1071733

采購人:南寧市盛瀾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

采購代理機構:廣西廣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
地 址:南寧市青秀區(qū)金湖路63號金源·現(xiàn)代城1326號

項目聯(lián)系人:韋宜朋

聯(lián)系電話:18070916237
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10月15日

內容:

序號

章節(jié)位置

原磋商文件內容

更正后磋商文件內容

1

第二章 項目采購需求付款方式、時間及條件

費用分兩期以半年(6個月)為支付周期。采購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第一期(6 個月)法律顧問費,下一期費用于下期到來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,成交供應商應提前向采購人出具正式增值稅發(fā)票,采購人再支付。

費用分四期以半年(6個月)為支付周期。采購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第一期(6 個月)法律顧問費,下一期費用于下期到來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,成交供應商應提前向采購人出具正式增值稅發(fā)票,采購人再支付。

2

第五章 合同主要條款格式第六條 付款方式

1.法律顧問費:費用分兩期以半年(6個月)為支付周期。采購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第一期(6 個月)法律顧問費,下一期費用于下期到來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,成交供應商應提前向采購人出具正式增值稅發(fā)票,采購人再支付。

1.法律顧問費:費用分四期以半年(6個月)為支付周期。采購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第一期(6 個月)法律顧問費,下一期費用于下期到來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成交供應商支付,成交供應商應提前向采購人出具正式增值稅發(fā)票,采購人再支付。

廣西廣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
2024年10月17日

企業(yè)最近項目

地區(qū):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-南寧市 代理機構:廣西廣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發(fā)布日期:2024-10-18 響應開始:2024-10-18 剩余時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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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區(qū):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-南寧市 代理機構:廣西廣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發(fā)布日期:2024-10-15 響應開始:2024-10-15 剩余時間:

已截止

地區(qū):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-南寧市 代理機構:廣西廣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發(fā)布日期:2024-10-09 響應開始:2024-10-09 剩余時間:

已截止